注册香港公司做货代,了解注册费用全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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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6: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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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大陆人士办理的香港离岸公司,指的是在香港注册但不在香港实地办公的有限公司。由于香港离岸公司是境外公司,它没有进出口权,因此在进行SOHO操作时,通常需要买单出口或委托外贸公司进行出口。
关于离岸出口操作方式,如果工厂没有自营出口权而离岸公司也无权出口,这种情况下操作和代理出口类似。具体来说,代理公司进行报关、收汇、核销和退税等操作,而SOHO(离岸公司)则是提单的shipper,产地证的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客人则是提单的Consignee和Notify Party,产地证的Consignee,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工厂与代理之间为内贸关系。
资金流方面,客人将款项汇入离岸账户,利润留在离岸账户上,仅将成本折算为美金汇给代理。代理将收到的美金结汇为人民币加上国家给予的退税,其中一部分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剩下的部分作为支付给代理的费用。
如果工厂有自营出口权,那么代理公司的角色就相对减弱。工厂负责报关、收汇、核销和退税等环节,SOHO(离岸公司)和客人的角色不变。资金流方面,客人将款项汇入离岸账户,利润留在账户上,货款以美金直接汇给工厂,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
买单出口方面,卖单公司提供核销单等一套资料给SOHO,SOHO只需将这些资料交给报关行或货代进行报关。货物顺利放行后,买单报关的过程就完成了。至于卖单公司如何进行核销和收汇退税,SOHO无需关心。在这种模式下,没有退税需要考虑成本计算。资金流方面,客人款项可打到离岸公司账户或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人民币直接结算。
在香港的货运代理公司中,顺丰速运香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香港中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香港中通国际物流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嘉里物流香港有限公司等都是知名度高、信誉良好的公司。这些公司在香港货运领域具有实力和口碑。
成立离岸公司后,可以选择合适的货代公司进行合作。以离岸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订合同,同时与代理公司也签订合同。货物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目的地,中间作个名义上的买卖。客户将款项汇到离岸公司账户,包括货物成本和利润。成本部分打给代理出口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和退税,利润部分留在离岸公司账户上。
利用离岸公司操作时,需要制作两套单据。一套是用于报关(以代理出口公司的抬头),另一套是给国外客户的(以离岸公司的抬头)。因为是以离岸公司的名义和国外客户签合同,所以给客人的单据应该是离岸公司的抬头。给国外客户的单据主要包括箱单、发票和提单。如果货代是自己指定的,那么可以直接出成离岸公司的抬头;如果货代是由客人指定的,那么就需要进行换单操作。
关于商业交易中的文件处理
1. 商业发票:卖方需注明你们香港公司的名称和地址。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装箱单:同样需要在卖方一栏注明你们的香港公司名字,保持一致性。
3. 提单(B/L):提单的发货人(Shipper)应与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的出具人一致。若你们自行联系货运代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可直接指示他们正确填写Shipper信息。若客户指定了Forwarder且以FOB成交,只要费用由你们支付,你们作为客户指定Forwarder的客户,可要求他们以你们香港公司的名义作为Shipper。这通常不会有问题。
4. 原产地证明(C/O):需由代理公司出具。虽然香港公司无法出具C/O,但代理公司的名字作为发货人是可以接受的。重要的是确保C/O上的发票号与你们香港公司的发票号一致。
5. Form A证书:同样需要代理公司出具。客户通常只需要C/O或Form A中的一种,具体取决于交易的国家或地区。
6. 许可证:香港公司不能出具许可证,因此卖方名称不能与香港公司名称一致。但许可证与C/O、Form A的卖方名称不一致是可以接受的。除此之外的其他文件,如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等,可以由香港公司出具,其落款名称应与装箱单和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涉及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时,请直接向客户解释并获取其接受。在许多情况下(尤其是欧洲),客户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C/O或Form A。客户是否接受第三方单据主要取决于其个人决策,与其所在地的法律规定无关。在付款方面,通常只需客户通过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即可。若使用信用证(L/C),请确保客户在L/C中注明接受第三方单据,否则可能导致单证不符或其他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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