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设立的代表处与之前的办事处功能相似。代表处主要是为了联络和方便采购物资,因此不会在内地开展实际经营,也不会产生收入。所有费用均由香港总公司承担。但在国内注册时,仍需要处理账务和报税问题,虽然相比国内企业流程要简单许多。每月会根据办公支出确定固定的税费。

代表处的终止和解除合同不可随意进行。按照国内的规定,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责任由离岸公司承担。在国内雇佣的员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社保。现在,内地的办事处通常被称为外商代表处。

关于外企公司在中国注册代表处所需文件的问题,主要包括: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该信应简要介绍外企的情况及其在境内的经营活动,并列出提交的文件清单。如外国企业认为需向审批机关提供其他数据,也应在申请信中说明。申请信必须包含以下关键信息:外企概况、境内经营活动、代表机构名称、目的、业务范围、首席代表姓名、驻在期限和地址等。申请信应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银行资金证明。这是一封介绍外国公司资信情况的简短信函,由外国公司的开户银行签发。资信证明应包括:企业名称及账号、通常存款额以及对该公司资信情况的简要评价。出具资信证明的银行应与外企有业务往来,资信证明应印有银行抬头纸并授权人员签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该任命书应简明扼要,说明申请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任命书应使用申请企业的信纸,并由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负责人签字。

4. 首席代表和其他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复印件和照片。简历应从高中学历开始至所在公司,时间应具有连贯性。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外国公司在内地设立办事处,必须提交已签订的办公室租约、租赁意向书或购买房产的证明,以证明设立的办事处有办公场所。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用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6. 外国办事处设立登记表。该表一般由登记机关印制,外国企业或承办单位可直接领取。申报表的主要内容是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相关事宜,需要提供董事和股东的身份证扫描件和签名样本(可以是一人)。注册香港公司的费用包括:香港注册处费用、香港税务局费用、章子钢印绿盒费用、秘书服务费、地址费、文件费、快递费等。现在优惠期间合计4580元。注册香港公司的取名规则必须有英文(中文可要可不要),并以有限公司结尾。

香港公司不能直接在国内进行实际经营。因为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具备国内法人资格,也无法为国内公司开具正式发票。香港公司可以通过授权国内经销商销售产品,但必须在包装上明确标注,以避免被认定为误导消费者。

若想在大陆经营香港注册的公司,需要进行一系列手续。属于回国投资,需在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注册资金外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并以外汇形式从境外(包括离岸账户)汇入进行验资。随后,前往工商管理部门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办理税务登记。某些特定行业还需部门特别审批申请,需要额外办理相关手续。

另一种方式是成立代表处,这种方式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只能用于联络和宣传,不能用于经营。若只是需要联络客户或供货商,可以考虑注册一个办事处,这是最省事也最节省开支的方法。

有些客户会用香港公司来操作国际贸易,比如国内公司有进出口需求时,可以用香港公司进行贸价转移,以合理避税。这种模式下,香港公司不需要在国内有实地的办公地址和人员,主要用于签署协议。

关于在国内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需要一位或一位以上的股东,所有股东须年满18岁,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注册资本一般为10000元港币,无需验资。需确定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和经营范围。中文经营范围不超过28个字符,英文不超过60个字符,每行不超过30个字符。

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提供股东或董事的身份资料、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以及确定公司的中英文名称,待查册成功后即可使用。注册流程包括确定公司信息、签订协议、安排款项、申请成立表格、回寄签署文件、缴付余款、领取公司资料等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