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司内地经营须知

香港公司若要在内地进行经营活动,需以特定方式进行授权。不能直接用于内地经营使用,而应当通过授权的方式或办理合资公司、独资公司、代表处等。内地的自然人不能作为股东注册独资公司、合资公司,也不能为香港公司提供国内发票及收取人民币。

二、香港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1. 提供公司名称以进行查名,通常10分钟可出结果。

2. 提供股东和董事的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股东和董事需年满18岁,且不受国籍限制。

3. 注册资本:无需验资。若注册资金超过一定数额,如超过1万元,需支付相应的厘印税。例如,对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需支付1000元的厘印税。

4. 股东的股份分配需明确。若股东超过3人,超出部分的股东需支付文件手续费。

5. 提供国内的联系地址和电话。

三、香港公司注册流程

1. 客户提供上述所需资料。

2. 签订委托协议。

3. 支付办理费用定金,即所有注册费用的50%。

4. 申请注册资料,制定公司章程。

5. 客户签署注册文件。

6. 将文件资料提交至香港公司注册处、香港税务局申请登记。

7. 正常情况下,提供上述资料后,我们将在8个工作日内完成新公司的注册。

四、注册完成后提供的资料

1. 公司注册证书(正本)。

2. 商业登记证(正本)。

3. 公司章程。

4. 法定记录簿一本。

5. 公司小圆章、钢印、条形章各一枚。

6. 股票簿一本。

7. 存放上述物品的公司绿盒一个。

五、离岸公司与出口操作

若成立离岸公司,并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客户和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货物将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过程中,涉及两套单据的操作:一套用于报关(以代理出口公司的抬头),另一套给国外客户(以离岸公司的抬头)。对于货代和报关申请等事宜,需与代理公司密切合作,确保流程顺畅。

六、离岸公司与三方贸易中的货运单证处理

在离岸公司与三方贸易中,需注意货运单证的处理。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单据的出具人和抬头需与实际交易情况一致,以避免出现单证不符的情况。某些特定的单据如C/O和Form A需由代理公司出具,而许可证等文件则不能由离岸公司出具。在处理这些单据时,需与客户和代理公司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单证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七、总结与建议

客人方面:对于提单上的收货人(Consignee)/通知方(Notify Party)、产地证的收货人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其角色十分重要。

资金流动:客人将款项汇至离岸账户,利润留在该账户。货款以美金汇给工厂,金额与报关金额一致,这也是工厂之前的美金报价。

简要概述:此种模式极为稳妥,整个流程可控,除货代外无第三方参与。多数台湾及香港公司均按此操作,真正体现了“离岸公司”的实质。在单据处理上,工厂报关资料反映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货代必须受控于我们,出货后提供经过处理的提单复印件给工厂,用于核销退税。准备一套以离岸公司为抬头的清关资料和正本提单,供客人清关使用。

关于“买单出口”的阐述:

除了向SOHO提供核销单,卖单公司还需提供一系列与核销单抬头一致且盖章的报关文件,如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及存仓委托书等。SOHO取得这些报关资料后,只需交给报关行或货代,货物顺利报关放行,即完成了买单报关的流程。关于卖单公司的核销、收汇退税等后续操作,则不在我们考虑范围内。

在SOHO的角色中,他们是提单的shipper,产地证的exporter,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客人仍然是提单的Consignee/Notify Party,产地证的Consignee,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方面:此模式没有退税,这在成本计算时必须加以考虑。客人可以将货款汇入离岸公司账户或个人外币账户。SOHO与工厂之间采用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至于客人能否将款项打入国内公司账户,虽然可行,但实际操作中需要谨慎选择愿意接收未经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的国内公司。

简要概述此种模式的优点:操作简便、安全、成本低廉。缺点则是没有退税。这种模式适合拥有离岸账户、处理小金额交易或者出口无需退税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