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相关法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台湾地区居民,是有资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申请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对于香港居民而言,他们完全可以在大陆进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在注册过程中,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确实,香港及其他相关地区的居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在大陆注册外资公司的。注册所需资料包括公司名字、法人及股东的身份信息、注册资金、监事身份信息及注册地址等。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港澳台有入境记录,则无需进行公证或认证。对于香港公司投资大陆公司的规定,需要与当地的部门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香港公司想要投资大陆公司,可能想成立中外合资企业以享受政策税收优惠。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会安排一个外籍股东进入香港公司。而对于香港公司是否能作为国内公司的股东控股国内有限公司,这要根据《公司法》规定。国内公司是可以成为香港公司的股东的。比如购买联交所的汇丰银行股票,即可成为其股东。国内公司在香港认购私人公司或上市公司的股票是被允许的。若有能力,还可以通过购买股票或股权控股一间香港公司。

关于香港人在内地设立公司的相关事宜,根据外商投资的规定,香港个人或公司在内地开设的公司被视为外资企业,不能注册为内资企业。尽管如此,作为外商投资的企业,在内地仍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企业所得税方面。但需注意,明年三月可能会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调整。

如果香港人坚持要设立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考虑采用隐名股东的方式操作。这意味着名义上的登记股东为内地个人,而实际股东为香港个人。但不同经营范围可能影响双方的隐名投资协议及公司后续运作,因此操作时需特别谨慎。广州部门为香港人在广州设立内资公司制定了一种特殊政策,即“港人内资公司”。虽然设立程序比一般内资公司复杂,但仍然可行,为香港人在广州开设内资公司提供了一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