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华为、腾讯、平安、万科等深圳本地的优秀企业外,如今越来越多的公司也将总部迁移至深圳。如恒大集团、百度华南及国际总部、阿里国际及阿里云计算总部等。有趣的是,这些公司总部之间还形成了邻近布局,如恒大毗邻万科,百度和阿里邻近腾讯。这究竟是巧合还是一决高下的较量呢?

要了解深圳的魅力,首先得看其商业环境。目前,深圳拥有379家上市公司总部,这一数字不仅超过了香港和上海北京,还位居全国第一,全球第三。那么,是什么吸引了这么多企业呢?

深圳具备得天独厚的营商环境。自上世纪90年代起,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吸引了大量企业和人才。其灵活的政策制定、高效的办事效率以及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都是其他城市所不具备的。特别是特区中的特区——前海、深圳湾等地,更是以其独特的开放姿态和创新手段,吸引着世界级的企业入驻。

前海位于深圳南山半岛西部,紧邻国际机场,是特区中的特区。其通过创新治理手段,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证照分离”改革,实现高效审批。而深圳湾填海区则以超级总部的形式,引领新的城市经济、社会和生活方式的变革。这里已然成为全球企业和人才的聚集地。

那么,为何众多企业选择在深圳设立总部呢?答案有三个。深圳拥有全国最健康的经商环境;深圳的活力和资源的聚集效应吸引着企业和人才;深圳的供应链、快速出海和全球效率优势也是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

对于一些客户来说,香港公司转让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这并不意味着公司经营不善或其他负面原因,而是出于各种考虑和需要。在转让过程中,需要注意账户注销、物业处理、业务交接以及商标转让等问题,确保转让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

对于想要投资移民香港的申请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资格和条件。包括年龄、净资产、投资额度以及不良记录等方面的要求。对于投资要求及时间,也有明确的规定,申请人需要了解并遵守。

在评估香港房产时,需要关注多个时点的房产价值。而对于投资要求,投资者需将资金投资于获许投资资产,并满足相关的投资时间和额度要求。

深圳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优势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和人才。无论是企业总部迁移还是投资移民,都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确保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关于投资计划的详细说明

(B)债券——以港元为单位,该类债券由以下机构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定息或浮息工具和可换股债券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外汇基金、香港按揭证券有限公司、地铁有限公司、九广铁路公司、香港机场管理局等。还有其他特定的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全资或部分拥有的法团、机构或团体所发行的债券。上述(A)项中提及的公司也包含在内。

(C)存款证——存款证须由《银行业条例》规定的认可机构发行,且以港元为单位。在购买时,需确保距离存款证到期日不少于12个月。购买日期需在入境处原则上批准投资者参与计划之后。当这类票据到期时,应转换为距离到期日同样不少于12个月的存款证或其他获准的投资资产类别的资产。

(D)后偿债务——以港元为单位,该类债务需由认可机构根据《银行业(资本)规则》(第155L章)(《银行业条例》的附属法例)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发行。

(E)合格集体投资计划注解——入境处将在其网页上公布并定期更新该计划下合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名单的信息。合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必须由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V部获得发牌的法团管理,或由根据《保险公司条例》获准经营指定类别C业务的保险人发行。该计划至少要将70%的平均净资产投资于上述(I)或(II)(A)至(D)项所指定的资产类别上。这些计划可以以香港或其他地方为注册地,但必须以港元为单位,并需得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批准,方可在香港向公众销售。

自2010年10月14日起,投资门槛(以及净资产或净资本要求)已从650万港元提高到1000万港元。自同期起,房地产不再被列为允许投资的资产类别。

2. 投资时机与规定

投资者可以在递交申请前的六个月至获得原则性批复后的六个月期间,将不少于1000港元的净值投资于自己绝对实益拥有的“允许投资的资产类别”。如果申请者在入境处签发原则性批复前已完成投资并提交了相关的投资文件,入境处将不再发放原则性批复,而是直接签发正式批复。投资者需提供文件证明其投资款项来自其个人资产/账户。

注:若申请者的直系亲属目前在香港且健在,仍可申请为该直系亲属办理移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