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预审

前往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期望的公司名称,提交给工商局进行查重。若没有重名,即可使用该名称,并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选定办公地点

选择专门的写字楼作为公司办公地点,并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后,需将合同送至房管局进行备案。

三、公司章程编写

公司章程需要由所有股东签名确认。

四、刻制私章

全体股东需至刻章处,刻制个人私章,特别是法人私章,通常为方形。

五、获取“银行询征函”

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确保该函件为原件,并盖有会计师事务所的鲜章。

六、公司注册

至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类表格,包括申请表、股东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表等。填写完毕后,连同其他必要文件(如核名通知、公司章程、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等)一并提交给工商局。大约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营业执照。

七、公章与财务章制作

凭营业执照至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公司,制作公司公章和财务章。后续流程中,将频繁使用这些印章。

八、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

凭营业执照至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整个过程需要约3个工作日。

九、税务与三证合一

现在实行三证合一,即合并办理税务登记和相关证件。

十、开设银行基本账户

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和地税正本原件,至银行开设基本账户。

十一、发票申请

若公司为销售商品类型,应至国税申请发票;若为服务性质公司,则至地税申请发票。

公司注册所需材料准备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 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 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 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6. 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 住所使用证明,分为自有房产、租房及租用公司名下写字楼三种情况,需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企业注册流程指南及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办理程序说明:

持有股东(投资人)资格证明以领取《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接着填写申请表(按照公司的命名要求,最多可提出9个名称供审查)。提交申请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系列流程不收费。

所需材料包括:《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以及特殊行业需要的其他文件(详细内容请参照工商局一次性告知单)。

接下来是企业设立登记,需要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办理地点为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办理时限为即时完成。所需材料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前置审批是指企业登记注册前,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查。一般企业无需此项审批。根据北京市工商局的《2006年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将与区县级审批相关的项目及常见咨询的前置审批项目列出,共15类36项。无前置审批的企业可直接进行下一步。

之后是交存企业注册资金,办理入资手续(必须是股东之一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办理地点为区工商局或投资服务大厅,办理时限为资料齐全即可立即完成。提供材料包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所有股东身份证及复印件等。

随后是办理法定验资手续,办理机构为各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标准根据申办企业的注册资金和情况而定。提供材料包括《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完整的《企业设立申请书》等。

完成工商注册的审批后,领取营业执照。办理地点为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窗口,办理时限为受理后五个工作日。提交的材料因企业性质不同而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验资报告等。

最后一步是企业印章备案及刻制,办事机构为区公安分局及其指定的刻字社。备案完成后,在指定的刻字社刻制公章、财务章等印鉴。备案过程免费,刻章费用根据刻字社自行定价。提供材料主要是营业执照副本。

一、企业证照准备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若是全民、集体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介绍信;有限公司参股股东中包含法人股的,应提供其中一家法人单位的介绍信。

二、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1. 办事事项:进行企业法人代码登记。

2. 办事机构:前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3. 办理地点:前往投资服务大厅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

4. 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后3个工作日。

5. 办理程序:领取表格→填写表格→提交单位公章等资料→交费→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 收费标准:每套30元。

7. 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地税登记

1. 办事事项:办理税务登记,需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办事机构:前往区地税局。

3. 办理地点:前往区投资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4. 收费标准:每套40元(税务登记工本费)。

5. 提供材料:“个体经济”可不必提供部分材料,具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

四、国税登记

1. 办事事项:进行税务登记,同样需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办事机构:前往区国税局。

3. 办理地点:可先前往区投资服务大厅咨询窗口了解详情。

4. 收费标准:税务登记工本费10元/个。

5. 提供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五、开设银行账户

1. 办事事项:在银行开设企业账户。

2. 办事机构:选择面向企业的银行分支机构。

3. 办理地点:可就近选择银行进行办理。

4. 收费标准:各银行规定不同,请根据具体银行要求进行办理。

5. 提供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

六、转资及划转资金

1. 办理事项:办理转资及在银行划转资金。

2. 办事机构:先到区工商分局开转资证明,然后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3. 办理地点:前往投资服务大厅工商分局转资窗口。

4. 办理程序:先开转资证明,再在入资银行划转资金。

5. 提供材料:包括工商局开具的转资证明、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

七、统计登记

1. 办事事项:办理统计登记,需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完成。

2. 办事机构:前往区统计局。

3. 办理地点:前往投资服务大厅统计局窗口。

4. 办理程序:领取《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并填写,提交相关材料后即可发放统计登记证。

5. 提供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

单位基本情况申报及相关证件要求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填写完毕后需加盖公章,制成一份正式文档进行提交。

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需准备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正本和副本原件,以及IC卡复印件。

三、社会保险登记事项概述:

1. 办事机构:区劳动局社保中心。

2. 办理地点:前往区劳动局社保中心进行办理。

3. 办理时限:手续完成后即可取得。

4. 收费标准:此项服务不收费。

四、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详细流程:

1. 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提供法人代码证书的正本和复印件。

3. 提交缴费企业单位的公章和法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4. 提供开户银行名称、账号、交换号的复印件以及企业所属的街道名称。

请注意,在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时,务必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免影响办理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