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企业的口号“敬业开拓,追求完美,美得清透”恰如其分地体现了其对专业精神的执着追求和对产品品质的极致追求。其企业理念“诚信为本,与时俱进,成就别人,成就自己”强调了诚信经营的重要性,并鼓励团队不断创新,共同成长。企业精神“团结、求实、诚信、创新”则突出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注重实事求是,坚持诚信原则,并倡导创新思维。

在经营方面,该公司坚守“诚信经营、终身学习、服务为本”的核心理念,以诚信为基石,强调持续学习,旨在为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它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确保产品质量,并确保客户需求始终得到满足。

在人才理念方面,公司倡导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扬长避短,人尽其才。这强调了公平竞争的环境,注重人才的培养和使用,并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优势。

公司的目标是在先进的管理服务体系基础上,打造新一代的营销强势品牌,确立世界一流服装企业的领航地位。这充分展现了公司的雄心壮志和远大目标。

在发展过程里,依名尚(香港)服饰有限公司不仅重视企业的社会价值,还积极投入公益慈善活动,以回馈社会,彰显其企业责任感。展望未来,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并加大公益投入,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热忱邀请怀有理想、具备能力、追求成功的同仁们加入我们的团队,一同追求时尚、个性与美丽的事业,共享成功与快乐。

而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好处与优势:

1. 香港公司可显著提高企业的知名度和国际地位,有助于创立香港品牌,从而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 香港公司注册手续简便快捷,费用低廉,门槛相对较低。

3. 设立香港公司可以开设外币账户,资金转移灵活,不受外汇管制限制,便于收汇和用汇。

4. 香港公司可在香港及任何国家或地区开展业务和经营活动。

5. 可以在世界各大银行开设外币账户。

6. 香港公司无需经营则无需交税,这有助于合理减少企业税务支出,快速积累资金。

7. 香港具有国际物流、转运、再出口中转地、装配中心等优势。

8. 香港公司的有限债务制度确保经营风险不会波及股东的私人财产。

9. 以香港公司名义回国投资可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以下为离岸贸易操作的常用案例——合理避税之中间贸易商策略:

成立离岸公司后,您可以回国进行投资,使您的大陆企业转变为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或三资企业,享受外资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并提升企业形象。中国部门要求外国企业提供的文件需经中国使领馆认证,因此选择离岸地时还需考虑当地是否有中国使领馆,便于文件认证。

对于大企业来说,境外上市融资是注册海外离岸公司最重要的作用之一。例如中国企业直接赴境外上市会受到国内政策法规的诸多限制,但如果通过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控股国内产业进行上市,就会便利许多。

以下是其他方面的应用实例:

1. 文化教育及出版发行:北京的曲小姐从事文化出版事业,通过在香港成立出版社,成功申请国际标准ISSN刊号,开拓了自己的文化出版事业。

2. 个人服务公司——为个人避税:企业家、商人、高级管理人员等专业人士设立海外离岸公司收取服务费或佣金,个人可以通过海外离岸公司支取薪金,并将大部分收入留在境外达到节税的目的。由于世界各国公司法、税法的不同,离岸公司能合理避税并带来一系列优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离岸发展。

关于离岸贸易操作案例——合理避税之中间贸易商:假设您的广州公司主要从美国接收订单,对于一笔100万美金的服装订单,如果成本为60万美金,您的公司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自营进出口权且拥有工厂,可以自产自销;另一种是没有进出口权,需要从国内采购后委托外贸公司出口。在这种情况下,注册香港公司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优惠和便利。

为了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制定了相关的规范和流程。规范内容包括受理部门、申请事由和条件、申请材料等方面的规定。例如,申请探亲、商务、团队旅游、个人旅游等事由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和证明。也规范了签注延期、短期居住等情形下的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申请人在办理通行证和签注时能够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申请材料与流程指南

一、所需材料

1. 内地居民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可只提交户口簿复印件。

2. 现役军人可提交或复印件。

3.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需提供中国护照及在国外定居的证明复印件。

二、其他必要文件

1. 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的意见。

2.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3. 持有有效通行证的,还需提交通行证。

三、关于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的具体规定

1. 意见内容应包括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以及是否同意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不同意的需说明理由)。

2. 意见由工作单位或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

3. 针对不同类型人员,其意见出具单位也有所不同,如国家工作人员、学生、劳务人员等都有明确的出具单位规定。

4. 某些情况下,如已实行“按需申领护照”的地区的人员,或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的人员等,无需提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

四、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根据不同的申请事由,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探亲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香港或澳门亲属的身份证明;商务活动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团队旅游、个人旅游无需额外证明材料;短期居住、签注延期等情况也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五、申请材料的提交与受理

1. 申请人须本人前往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但也有例外情况,如再次申请办理签注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或由监护人提交申请。

2. 对于特殊情况如年龄已满70周岁或身患重病等不能亲自办理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提交申请。

3.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由法定监护人陪同提交申请,或由法定监护人代为提交。

六、附件与备注

以上各类证明文件式样及具体操作细则可参见附件(略)。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第一章 申请流程

一、申请赴港澳地区从事劳务的人员,需通过指定的劳务经营公司提交申请,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被委托人需提交委托书,验证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法定监护人须验证本人的身份证明。劳务公司需事先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公司印章和负责人签名等。

二、受理部门应核对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检查申请表是否完整填写,并确认工作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是否规范。核查各类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和符合要求,复印件是否与原件一致。对持有有效通行证、不属于登记备案人员、不存在不予受理情形的申请人,受理人员会收取申请材料并加盖“与原件核对无误”章和签名。如有疑问,会进行必要询问。

三、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受理规定的,将受理申请并出具回执。反之,不予受理的申请将填写不予受理的决定及理由、依据,并加盖受理部门公章,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受理人员会一次性向申请人说明需补充的申请材料。

第二章 审批

一、审批部门包括省级、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以及经省级机关授权的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二、审批工作包括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核查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情形、是否属于在香港或澳门从事违法活动的人员等。对于非本辖区居民办理商务签注的申请,审批部门将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发出核查函,核查内容包括是否曾申领过通行证、是否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等。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需在接到核查函后20日内答复发函部门。

三、审批部门作出批准决定的,将确定签注种类、有效期和前往次数。不批准的将出具不批准通知书。对于因在港澳地区从事违法活动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澳门的人员,如有特殊情形确需前往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酌情批准。

(七)签发日期:填写签注的制作日期。\n\n(八)签发地点:签发部门所在的省、自治区汉字名称加上地级市汉字名称或直辖市汉字名称或规范简称。在深圳、珠海签证办办理换发、补发和签注延期手续的,填写“深圳签证办”或“珠海签证办”。\n\n(九)备注:填写需提醒持证人并供香港、澳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参考的事项。具体填写规范如下:\n\n1. 赴香港签注:包括有效期、次数、签注种类、逗留天数等信息。\n2. 赴澳门签注:包括有效期、次数、签注种类等信息。\n\n第四章 其他\n\n一、换发通行证\n通行证持有人在一定情形下,如通行证有效期期满前6个月、签注页用完或即将用完等,可按照规范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如果持有附有短期居住签注的通行证进入港澳地区后需要换发通行证及办理同类签注的,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申请。\n\n二、补发通行证\n如果通行证持有人遗失了通行证,可以按照规范重新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在香港或澳门地区遗失通行证的持有人,可通过香港、澳门中国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签证办提交补发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遗失声明以及在香港或澳门申请补发通行证的身份确认证明。\n\n三、工作期限\n申请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证件、签注的制作。对于已持有效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急需去香港或澳门的,会优先审批办理。\n\四、通行证和签注的吊销和宣布作废\n如果必要,我们可能会吊销或宣布作废通行证和签注。具体情况包括但不仅限于证件损坏、制作错误、提交虚假材料等。在办理过程中请注意遵守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n\n以上是关于签发通行证及签注的详细流程和规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一、情况处理

对于持有《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或第二十八条所述情形的通行证持有人,其通行证应当予以吊销或宣布作废。对于被取消在香港或澳门短期居住资格的内地居民,其所持有的短期居住签注同样需要被吊销或宣布失效。

二、通行证吊销方式及处理

通行证的吊销形式主要有两种:一种为收缴通行证,另一种为在通行证封面进行裁剪或打孔。若需吊销签注,则可以在签注上加盖“注销章”。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收缴通行证后,应向申请人出具详细的收缴证明以作备案。

三、遗失及特殊情况处理

若通行证遗失,或通行证、签注需吊销但无法采取上述吊销形式时,通行证或签注的签发部门应立即宣布相关证件或签注作废,并将通行证、签注的基本资料上报至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便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四、费用标准

关于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收费标准如下:

1. 每次有效的签注费用为每证20元。

2. 二次有效的签注费用相对较高,每证为40元。

3. 对于有效期在一年以下的多次有效签注,其费用仍为每证100元。

4. 若签注有效期介于一年至两年(含)之间,则每证需支付150元。

5. 有效期在两年至三年(不含)的多次有效签注,其费用为每证200元。

6. 对于有效期三年以上(含)的多次有效签注,收费标准为每证300元。

以上内容为针对通行证管理及相关费用的详细说明,各项规定及价格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以官方公告及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