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离岸公司后,开设银行帐户,对于出口业务,您可以选择委托外贸公司代理或具有进出口权的工厂代理。您以离岸公司的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同样以离岸公司的名义和代理公司签订合同。货物由代理出口公司直接出口到客户的目的地,在这期间货物进行名义上的买卖。代理出口公司先将货物卖给离岸公司,然后离岸公司再卖给国外客户。客户将款项汇至离岸公司的账户,这部分款项包括货物的成本和利润。成本部分支付给代理出口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和退税,利润部分则留在离岸公司的账户上,之后可以转到个人的外币账户。

利用离岸公司操作出口业务需要准备两套单据。一套是用于报关,显示代理出口公司的信息;另一套是给国外客户的,显示离岸公司的信息。主要的单据包括箱单、发票和提单。如果货代是自己指定的,那么提单可以直接出离岸公司的名称;如果是客户指定的货代,可能需要换单。

### 第三方贸易中的货运单证处理

在三方贸易中,货运单证的处理十分关键。主要的单据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和提单(B/L)。按照规范,提单的shipper应该与商业发票和装箱单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自己找的货代并支付运费,可以直接告诉他们shipper的填写方式。作为货主,支付运杂费的情况下,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的名称是否与B/L上的shipper一致并不重要。最好不要使用代理公司的货代以避免麻烦。如果是客户指定的货代并且费用由自己支付,让客户在shipper处填写离岸公司的名称即可。还需要注意C/O和Form A的出具问题以及许可证的出具问题。除了C/O、Form A和许可证外,其他文件都可以由离岸公司自行出具。向客户解释并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一般没有问题。在涉及信用证付款时,必须在信用证中注明接受第三方单据的条款。否则可能会出现单证不符的情况,导致额外的费用或客户拒收拒付的情况。

### 办理离岸公司注册的资料与流程

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公司名称、股东及董事的身份证明、注册资本以及股东的股份分配等。办理流程包括提供资料、签订委托协议、支付办理费用订金等步骤。完成注册后,将为客户提供公司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公司章程等文件。对于大陆人士办理的香港离岸公司,其实就是在香港注册但没有实地办公场所的有限公司。由于离岸公司是境外公司,没有进出口权,因此需要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或买单出口。离岸出口的操作方式包括代理公司和工厂两种模式,涉及到报关、收汇、核销、退税等环节的资金流操作需要特别注意金额的一致性以及与之前报价的准确性匹配。工厂如果有自营出口权则更为便利,但需要确保所有操作与之前的报价和合同相符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凯尚团队随时准备与您沟通并提供所需信息和帮助!综述:

该模式具备高度自主性,所有环节均由自身掌控,仅依赖货代服务而无需第三方介入。当前,台湾及香港地区的大部分企业均采用此模式进行操作,其本质上的确为“离岸公司”操作。在单据处理上,工厂的报关信息直接反映了工厂与离岸公司之间的贸易联系。确保货代为我们所掌控是关键,出货后需提供一份经过PS处理的提单复印件(发货人为工厂,收货人为离岸公司)给工厂作为核销退税的凭证。随后,还需为客人准备一套以离岸公司为抬头的清关资料及正本提单。

第二、买单出口模式详解

卖单公司服务内容:

卖单公司除了为SOHO提供核销单之外,还会提供与核销单抬头一致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等一系列文件,并加盖公司印章。SOHO在获取这些报关资料后,只需将其交至报关行或货代处。当货物顺利通过报关并放行后,买单报关的流程便算完成。至于卖单公司的核销、收汇及退税流程,我们则无需过多关注。

SOHO角色定义:

在贸易流程中,SOHO通常担任提单的shipper(发货人)、产地证的exporter(出口商)以及清关所需的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户角度:

客户则是提单的Consignee/Notify Party(收货方或通知方)、产地证的Consignee(收货人)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动说明:

此模式下不涉及退税,成本计算时需加以考虑。客户的货款可存入离岸公司账户或个人外币私户。SOHO与工厂之间则采用人民币直接结算,工厂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问题“客人能否将货款打入国内公司账户?”的回答是:这并不常见,因为很少有公司愿意接受非经本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

结论: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其简便与低成本,而缺点则在于无法享受退税待遇。它适合那些拥有离岸账户或处理小金额交易,且不涉及退税产品的出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