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设立的代表处与先前的办事处大致相同。代表处的主要功能是联络和方便采购物资,因此不会在内地开展经营,也不会有营业收入。所有开支均由香港总公司承担。但在国内注册时,还是需要处理账务和报税问题,不过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流程要简单得多。每月会有固定的税费,根据办公支出的总额来确定。

代表处的终止和解除合同不能随意进行。就国内而言,代表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责任仍由离岸公司承担。在国内雇佣的员工,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社会保险。如今,内地的办事处多被称为外商代表处。

关于外企公司在中国注册代表处所需的文件,包括:

1. 外企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信(原件),需简要介绍外企情况及其在中国境内的经营活动,并列出提交的文件清单。申请信必须包含以下关键信息:外企公司概况、常驻代表机构名称、目的、业务范围、首席代表姓名、驻在期限及地址等。该申请信必须使用提出申请的外国企业的信头纸。

2. 外企的银行资金证明(原件),是一封介绍外国公司资信情况的简短信函,由外国公司的开户银行签发。资信证明应包括:企业名称及账号、通常存款额及对该公司的资信简要评价。资金证明应由与外企有业务往来的银行开具,并印在银行的抬头纸上,由授权人员签字。

3. 首席代表的任命书(原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申请企业任命何人为常驻代表机构的首席代表。任命书应使用申请企业的信纸,并由外国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或其他负责人签字。

4. 首席代表和其他常驻代表的简历、护照复印件和照片,简历应包括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婚姻等信息,从高中学历至所在公司,时间应具有连贯性。

5. 租用办公室的租约,申请企业需提交已签订的办公室租约、租赁意向书或购房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经过公安局确认的涉外办公楼才可租赁作为代表处的办公场所。

6. 外国办事处设立登记表,一般由登记机关印制,可从登记机关领取。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的外国企业和即将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的基本情况。

关于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及注意事项:

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至少一位或一位以上股东(所有股东需超过18岁)、提交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企业法人作为股东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注册资本最低为1港币(无须验资)但需支付1/1000的注册资本厘印税。需要提供香港注册地址和法定秘书(通常由服务机构提供)。注册香港公司必须从事正当生意并支付所有费用。需要注意的是,注册地址用于接收信件、电话、传真等信息,而法定秘书则是香港公司法规要求的必备角色,确保公司合规运营。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地址是香港中环金钟道66号金钟道合署高座14楼,官网为www..hk。其核心职责包括为本地公司和非香港公司办理注册、登记文件、提供查阅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