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景一:

关于税收优惠的好消息传来,30万的金额不再需要缴纳税款,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直接享受退税服务。在考虑退税率及征税率的前提下,如货物的征税率设为17%,退税率设为10%,汇率设为1,且不考虑外贸公司的代理费用。假设你的成本为60,能取得17%的增值,那么你应该以70的价格销给外贸公司(这种算法虽然外贸公司占了些便宜,但目前看来没有更好的算法)。当外贸公司再以70的价格买给你的香港公司时,你将产生一系列的税费。

增值税计算为:(77-60)/1.17×17%=2.47。

所得税计算为:(77-60)/1.17×33%=4.79。

城建税和教育附加为:2.47×11%=0.27。

印花税则为:77/1.17×0.0003=0.02。

实际享受的退税金额为:7/1.17-(7/1.17)×33%-(7/1.17)×17%×11%-(7/1.17)×0.0003=3.88。

情景二的具体细节有所不同,但税费的计算方式类似。

值得一提的是,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有所变动,而印花税则保持不变。存在一种可能性,即可直接享受退税,具体金额为(60/1.17)×17%-70×(17%-10%)=3.8。

除此之外,还需留意的是,各地还存在其他地方性的费用,这些费用按销售额征收,因各地情况不同而异,此处不详细列举。

利用香港公司来避税并非所有企业都适用,前提是企业需从事进出口贸易。香港政策具体包括海外利得,因此可以利用香港公司作为转口贸易的平台,从而合理避税。

要实现这一目的,首先需要在香港或内地的外资银行开设离岸帐户。离岸帐户的作用是资金出入方便,不受国内外汇管制,外汇进出自由,任意支付。

关于出口避税的操作方法:例如,当您的客户是美国的一间A公司,购货成本是90万美元,卖给美国是150万。您可以用香港公司以最低价收购,然后再转卖给最终客户。操作时涉及两个合同,但深圳的货物可直接发往美国。香港公司再将相关费用支付至您的国内公司账户,这样便避免了汇率损失,尤其在税收方面有优势。由于部分利润未在香港发生,可向香港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无需缴税。

对于进口业务,操作方式可逆向进行。您从海外客户处进口货物后,再通过香港公司完成销售给您国内其他客户的部分业务。这样操作后,国内只需按较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

离岸公司的操作在出口贸易中涉及两套单据。一套用于报关和给国外客户,另一套则是给代理出口公司或工厂进行核销、退税等操作。在处理货运单证时,需注意商业发票、装箱单、提单等文件的出具人和抬头需与实际操作相符。

凯尚公司欢迎您随时与我们沟通,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对于大陆人士办理的香港离岸公司,其实质是在香港注册的公司,但由于其境外性质,无进出口权,SOHO族通常需要买单出口或委托外贸公司出口。离岸公司的出口操作方式与代理出口类似,但需要注意单据的制作和抬头等信息需与实际操作相符。为了更顺畅地操作进出口业务,建议考虑开设离岸账户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资金流转:客户将款项汇入离岸账户,利润也留存在该账户中。在核算成本时,我们只需将成本折算成美金并汇给代理机构。需注意,这一金额应与先前报关金额保持一致,需提前精确计算。

代理机构在收到美金汇款后,会将其兑换成人民币,并加上国家退税的部分。其中一部分资金将被用于汇入工厂账户作为货款,工厂随后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剩余部分则作为您支付给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

当工厂具备自营出口权时,代理公司的角色便不再是必要环节,我们的工作也会更为便利。

在工厂端:需要进行报关、收汇、核销和退税等操作。

对于SOHO(离岸公司)而言:其是提单中的发货人、产地证的出口商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对于客户方:他们是提单中的收货方/通知方、产地证的收货方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买方。

资金流转方面:客户将款项汇至离岸账户,利润同样留存其中。货款将以美金形式汇给工厂,此金额与报关金额相吻合,也即工厂先前所报的美金价格。

简而言之,这种模式最为稳妥,整个过程尽在掌控之中,除了货代外,没有第三方的介入。目前,大多数台湾及香港公司均采用此种模式进行操作,只是他们真正地利用了“离岸公司”的优越性。在单据处理方面,工厂的整套报关资料反映了工厂与离岸公司的贸易关系。货代必须是我们自己的资源,出货后需提供一份PS处理的提单复印件给工厂,用于核销退税之用。我们还会为离岸公司制作一整套清关资料及正本提单供客户清关使用。

第二、买单出口模式简述

在卖单公司方面:除了提供给SOHO核销单外,还会提供与核销单抬头相符并加盖公章的报关单、报关委托书、装箱单、发票、合同、报检委托书、存仓委托书等文件。SOHO在获取这些报关资料后,只需将其交给报关行或货代即可。当货物顺利通过报关并放行后,买单报关的过程便告一段落。至于卖单公司如何进行核销、收汇及退税等操作,我们则无需过问。

对于SOHO:他们在提单中作为发货人、产地证的出口商以及清关箱单发票的卖方。

客户方:如前所述,他们是相关单据中的收货方或通知方等角色。

资金流转:在此模式下,由于没有退税环节,因此在成本计算时需加以考虑。客户货款可打入离岸公司账户或个人外币私户,而SOHO与工厂间则直接以人民币结算。工厂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有疑问者可能会问:货款能否打入国内公司账户?然而答案显然是不能,因为很少有公司愿意用自己的账户去收取未经自己公司报关的外币货款。

简而言之,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其简单与安全、成本低廉。然而其缺点在于没有退税环节,因此更适合于有离岸账户或小额交易、无退税产品的出口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