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为: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五险一金”及扣除数后,乘以相应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个税起征点是每月3500元。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方法,缴税额度为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实发工资为应发工资减去四金及缴税。若某人的工资为5000元,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x3%—0=45元。

对于香港的个人所得税,评税年度结束后,居民和非居民都有责任缴纳个人所得税。香港的税务年度通常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税务部门会在评税年度结束后进行税务评估和核算,个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税款缴纳,通常在评税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

香港的个税缴纳基于居民和非居民的税收区分。居民根据其在香港的居住时间及收入情况缴税,非居民则仅对在香港产生的收入进行缴税。香港的税收政策相对透明简单,并且存在一些针对合法就业个人的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子女抚养津贴、教育津贴等,旨在减轻居民的税收负担,促进社会发展。

香港的个税缴纳可通过电子支付系统完成。在缴纳个税时,个人需确保提交的税务资料真实准确,并按时缴纳税款,以避免罚款和利息。对于复杂的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会计师。

香港的计税依据为应纳所得额,薪俸采用15%的标准或2%-17%的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利得税和物业税都采用15%的标准税率计税。纳税人可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计算薪俸税,但不得超过以扣除费用前的总所得乘以标准税率计算出来的税额。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和税率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没有规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而是规定了免税条件和免税额。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税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明确了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所得均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公民应尽的义务。2011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并采用了超额累进税率,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