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的命名相比于国内公司更具自由度,在规定范围内对公司名称的要求相对宽松。具体的香港公司名称要求如下:

1. 香港公司的英文名必须以LIMITED结尾,如:CO., LIMITED或COMPANY LIMITED,LIMITED。

2. 香港公司的中文名字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虽然中文名字可选,但英文名字是必需的。

3. 香港公司中文名称必须使用中文繁体字,既可以用中文命名,也可以用英文命名,名称中可包含阿拉伯数字,但不可中英文混合使用。公司名字可以只注册中文名或英文名和中文名。

当香港公司名称未能通过审核时,原因可能包括:名称与已存在于公司注册处的名称相同、名称与某个已成立的法人团体的名称相同、公司注册处认为名称构成刑事罪行、名称令人反感或违反公众利益等。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的名称可以与业务范围不相关,其经营范围也广泛,但是某些字眼如“银行”、“保险”、“皇家”、“大学”、“基金会”等需额外申请牌照才能使用,同时避免使用可能让人误解与公司与有关联的字眼。

注册香港公司的命名还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避免与知名企业的商号或已注册的香港商标相似,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香港公司名称必须有英文,中文名字是可选的,但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英文名称结尾则必须是“limited”,不接受英文字母和中文字组合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不得与已记录在案的现存香港公司名称相同,也不得与根据某条例成立的法人团体名称相同。

香港公司注册还有一些其他要点:注册资金没有限定,一般选择一万;注册资金的多少在转股时会有影响,根据转股的千分之二来收取印花税;注册香港公司只需身份证或护照即可办理,一周左右即可完成;香港公司成立时的经营范围广泛,在合法的前提下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

对于注册香港投资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提供中英文名称(英文为必需,中文以“有限公司”结尾)、公司董事及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信息、董事及股东的签字样本、董事的KYC表格和手持身份证拍照。

没有香港身份的人也可以在香港设立公司。非香港居民同样可以在香港成立本地有限公司,不限制董事股东的户籍或国籍。注册香港公司的条件包括至少一位董事股东(可为同一自然人)、公司注册地址需为香港商业地址、需委任一位法定秘书(须为香港居民或持牌秘书公司)。提供关于注册资金的详细信息、从事正当商业贸易和投资运作等也是必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关于法律依据:在香港注册成立公司,其名称可以包含多种类型如联合会、促进会等,商业运作范围不受限制(除外香港管制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