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公司详细指南及流程

一、香港公司注册特点:

1. 无需验资,无需到位资金,无需打入资本。

2. 公司名称只要不重复即可使用,享有独特名称权。

3. 经营范围广泛,一般不受限制。

二、注册条件(其中部分由公司提供):

1. 注册者需年满十八周岁,股东或董事无身份和国籍限制。

2. 提供注册地址,含电话的常年秘书服务。

3. 注册秘书需为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香港有限公司担任。

三、客户需准备的手续:

1. 提供1—50个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选取2-3个公司名称进行核名,确保名称无重复。

3. 注明每个股东所占股份的百分比。

四、公司文件:

1. 公司注册证书。

2. 商业登记证。

3. 公司章程。

4. 股票证书。

5. 董事法定记录册(董事备忘录)。

6. 董事同意书。

7. 注册地址通知书。

8. 钢印、签字印、小圆章等。

五、注册资本费用:

1. 注册资本HKD1万元仅收取工本费。

2. 注册资本超过HKD1万元的,除工本费外,加收千分之一的印花税(费用)。

六、付款方式:签订文件时支付50%订金,交接文件时付清余款。

港澳同胞回乡证件及相关申请流程详解

对于香港和澳门的同胞,在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时,需要准备以下证件资料:

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相关证明

申请者需提交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

澳门居民身份证明文件

澳门居民应提供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明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申请流程

1. 填写并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2. 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参照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北京市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目录》),则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设立个体工商户登记流程及注意事项

完成材料递交后,进入第二步:审核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待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随后,根据通知确定的日期,前往工商局缴纳费用并领取营业执照。

特别提醒: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申请设立个体工商户前,请详细阅读《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并前往各区县分局完成登记注册手续。其营业范围包括零售业(不含零售)、餐饮业、居民服务及其他服务业中的特定服务,组成形式仅限于个人经营,从业人员及营业面积有所限制。

执法内容及办理期限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应在以下期限内完成: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登记所需文件

申请者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委托证明,以及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的流程和所需资料,顺利完成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