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的法律规定,境外公司作为原告在内地法院进行诉讼,必须委托中国律师进行代理,并且需要办理境外公司主体资格及授权中国律师的授权委托书公证认证手续。对于香港公司,由于其被视为境外公司,需要办理香港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及转递手续。

一、法律依据

《证据规定》第11条第2款指出,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证据若是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必须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二、香港公司法律诉讼公证所需文件

1. 香港公司注册证书

2. 商业登记证

3. 周年申报表

4. 董事会决议

5. 授权委托书

办理过程中,需要香港的中国委托人进行查册,然后送交司法部驻港办公室的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在国内实际经营的,其作为境外公司不具备国内法人资格,也无法为国内公司开具正式发票。但香港公司可以授权国内经销商进行销售。

三、注册香港公司所需资料

1. 公司名称:提供公司名称,英文以 LIMITED 全写结尾,中文名称以“有限公司”结尾。

2. 董事股东信息:需年满 18周岁的人士担任,无国籍限制。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及居住地址证明。

3. 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0港币,不须验资,不须到位。

4. 经营范围:可经营任何性质的业务,具体写上产品。

5. 联系人信息:提供真实准确的联系人信息,方便及时联系。

四、外资公司注册(以香港公司为例)

对于香港公司在深圳前海自贸区注册公司的条件,包括入驻门槛(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免费挂靠)和准入目录等。需要注意的是,主体资格需要进行公证。除少数金融类、信息传输类等少数行业外,大部分均可入驻前海自贸区。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主体资格的公证以及公证内容范本的制作。办理注册外资公司通常需要7-10天时间,如提交资料有疑问,需向注册处补交相关资料。

以上内容关于公司注册及法律诉讼的相关事项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到您。如您有更多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