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在香港注册能否起诉境内子公司问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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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5 11: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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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想要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股票需获得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并已经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公司的股本总额要达到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公司必须开业三年以上并且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如果是通过依法改建的国有企业,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盈利计算可以连续进行。还有,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至少要有一千人,同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要占到公司总股份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如果公司的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那么公开发行的股份比例可以降至百分之十五以上。公司在近三年内不能有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真实可靠。此外还需满足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旦满足上述条件,公司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管理审核部门及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令人鼓舞的是,只要满足这些规定,同一家公司可以将其业务拆分,并在同一交易所多次上市。例如在沪市,母公司即便在境外上市也不会受到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获取的股权投资所得,如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财产转让所得等,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此实行源泉扣缴,确保非居民企业依法承担责任。
以滙丰控股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是一家在英国注册的公司,其股票在纽约、伦敦、香港和百慕大等多家交易所上市。滙丰集团是一家国际金融服务集团,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区域,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包括零售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及财富管理等。该公司自1991年成立以来,已成为一家全球性的金融机构,拥有庞大的客户基础和多元化的业务线。尽管注册地在英国,但其在香港和全球范围内都有重要业务和影响力,特别是在亚洲地区。追溯其历史,滙丰集团可至1865年在香港成立的银行。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的《中外合资企业法》,合资的另一方必须是外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母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即使存在控股关系。母公司在香港的一家子公司可以与该母公司在内地的子公司进行合资。子公司是在国际商务中,由母公司投入全部或部分股份,依法在东道国设立的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