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团,即法人团体,主要指在香港注册的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注册时,其命名相对自由,无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都允许公司名称中包含国际、集团、控股、实业等词汇。而且,每个法团都是独立的个体。

而类型方面,通常与有限公司相关联。所有相关的事务和责任都跟随有限公司进行。香港公司并不完全跟随有限公司,而是跟随其法团。

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说明

当境外个人或法人团体(包括港澳台地区)在内地投资设立企业时,这些企业都被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即使企业与内地人合资,它依然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通常被称为中外合资企业。若香港人单独设立企业,则被称为外商独资企业。但不论形式如何,它们在内地都具备法人身份,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资企业。

扩展资料:外商投资企业设立需提交的文件

1. 需提交《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

2. 需要提供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包括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

3. 公司章程需经审批机关批准。

4. 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 投资者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 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 需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尤其适用于金融、证券、保险类和基金管理公司以及设立时缴付全部或部分注册资本的公司。

8. 若投资者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需提供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9. 需要提供住所使用证明文件。

10. 若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还需提供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关于法团与分行的命名差异

法团名称多以注册的香港有限公司为基础,公司命名较为自由,可以包含各种字眼。而分行则多以公司主体名称为基础进行挂靠,其名称结尾并不一定要以“有限公司”结束,常常以XX协会、联合会、促进会、中心、出版社、旅行社等字号作为结尾。这大概就是法团与分行命名的区别。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向我提问。

香港公司注册的相关要求

在注册香港公司时,(1)公司名称可以是英文或中文,或是二者兼有,但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中文名称则必须以“有限公司”结尾。如果名称中包含《公司条例》第22B条规定的特定字词或词汇,如“信托”、“商会”等,需要先获得公司注册处处长的批准。(2)禁止使用与现有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公司名称。(3)标准的法定股本通常为授权的股权资本10,000元。(4)至少需要一位董事,该董事可以是任何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5)至少需要一位股东,股东的身份也可以是任何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团体。(6)秘书必须由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居民或香港当地法人团体担任。(7)注册地址必须在香港。这些是香港公司注册的基本要求,遵循这些规定将有助于您顺利完成公司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