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格概述

新成立的公司若欲入驻前海,不得以分公司形式直接进入。对于经认定总部的外省市企业或注册资本超过500万人民币的企业,可通过迁址方式获批迁入前海。

企业类型与注册地址

入驻前海的企业必须符合《前海合作区产业准入目录》规定的行业要求。注册资本最低要求为500万人民币,特殊行业另有规定的,以特别规定为准。公司名称虽不能直冠“房地产”“互联网金融”,但经营范围可包含房地产投资及开发等内容。

注册地址与前海托管

所有入驻前海的企业,其注册地址统一挂靠在前海管理局下,地址免费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到期需续签。前海的实际写字楼投入使用时间为2017年。

注册流程详解

1. 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向深圳市工商局提交前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

2. 1个工作日内完成挂靠手续的办理,签署《前海注册地址托管协议》,将前海企业的注册地址挂于前海管理局指定的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有效期为一年,免费托管。

3. 提交前海企业工商登记的各项材料,包括:企业章程、高管任命书、工商登记设立申请书等。

4. 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自2015年7月1日起,深圳实行“五证合一”新登记制度。

5. 刻制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等,并办理刻制印章登记卡。

前海公司注册条件

新设立的公司才能入驻前海,分公司形式不可。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省市总部企业或注册资本达标的企业可经审批迁入。企业类型需符合产业准入目录,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的15%优惠等,但须符合产业目录的双重要求。

所需资料准备

包括:公司名称、法人及全体股东高管信息、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比例、经营范围等。注册地址统一挂靠在前海秘书地址。投资主体身份公证文件需齐全,境外自然人如面签则无需提供公证文件。外资注册资金要求人民币500万以上或等值外币,纯港资企业无注册资金要求。

投资主体与注册流程

关于企业任职文件及投资主体资格等内容的清单

一、任职文件及相关身份:

1.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及经理的任职文件与身份确认。

2. 投资者主体的合法资格证明。

二、法律文件送达与自然人身份:

法律文件需送达被授权人时,需明确其主体资格或自然人身份。

三、特殊批准与许可:

如公司设立需经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批准,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的原件或许可证书。

四、股份有限公司还需额外提交的资料:

除上述文件外,股份有限公司还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或银行询证函。

五、审批机关的文件:

需提交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及相应的批准证书副本。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材料及流程

一、审批制流程内材料:

申请人需将企业的审批材料与工商资料递交至统一受理窗口。

二、外商投资企业具体的审批材料包括:

1. 外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外资企业章程及相关规定。

4. 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成员)名单。

5. 投资者的资信文件,证明其经济实力和信誉。

6. 投资者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7.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 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交的材料,如对环境可能产生影响的项目,需提交环保部门的相关批准文件。

三、设立外资企业的后续操作:

1. 外资企业的设立申请在获得批准后,外国投资者需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2. 外资企业需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完成投资。如若逾期未投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其营业执照。

3. 对于外资公司的入资规定,通常需在成功设立后三个月内入资15%,其余资金需在两年内完成入资;或者选择半年内一次性完成入资(时间从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